提議者 我
檢核未通過
依政府公告颱風假出勤者應規定公司給付雙倍薪水,並給付上下班車資,小型公司或連鎖門市應由投票決定是否營業。
颱風假是防止人民因天災發生意外,但大多數餐飲業或服務業並沒有按照規定放假,勞基法在颱風天出勤方面也十分模糊,大多數餐飲服務業打工的都是學生,就算勞基法說可以請假不支薪,但大多數店長/老闆會因為颱風天較高的營收而拒絕讓員工請假,或是給予壓力讓員工無法請假。
規定給予雙倍薪水或由門市/小型公司員工自行投票,可減少員工抱怨,並以表決及獎勵方式提升工作氛圍,保障基層員工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