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Danny Su
已附議5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95個附議
現階段高速公路無解的現象:不論四車道或者三二車道,單一速度規定,只要各個車道用同樣速度就可以癱瘓整個高速公路正常功能.
建議分道限速:最左車道規定為超車車道,實質上功能能像路肩功能最佳,速限150公里(或者更高更佳)最低速度100公里以上,供超越前方慢速車使用.就如同人體個血管有慢有快方能完善人體正常循環.
我國為靠右行駛,故最左車道應為較右車道高速使用,對於佔用最左車道(明顯可以比較時機為右車道速度較為左車道高)應處以重罰,因為整條高速公路及用路人會因為此種駕駛行為而喪失高速公路功能及合理的使用權利.
所以,為什麼任何電視上會塞車的畫面,最左車道總是有一堆車停在超車道而路肩卻沒有車輛;除非車禍或者其他事故可以例外免責外,分道分速基本上可以解決高速公路不合理塞車現象.
另外就是駕駛能力的問題,馬路如虎口,不是個人的停車場或者家裡,無法遵守交通規則或者無法適應及處理高速公路的情況,基本上就不應該行駛在公速公路,故建議取得駕照一年內不得行駛高速公路.
記住,高速公路非一般道路,更應該限制無駕駛能力使用才能保障更多合法的駕駛人.
保障多數有能力駕駛者,並且鼓勵大眾合法合理使用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