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盡快廢除非直轄市的鄉民代表,保留鄉鎮市長及村長和村幹事的合作制度即可,鄉民代表根本在玩扮家家酒。

提議者 KK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不要因為他們是立委們的樁腳,這個法案就故意不給通過』

 

 


 

1.依現行中央法規,鄉鎮市公所都非主管機關,且皆為為受理機關,鄉鎮市長也通常無實質治理能力,僅僅只剩下跑攤的功能,公祭的功能,經常被鄉民代表會牽制,導致就算想努力發展的鄉鎮市長也無能為力。這些鄉民代表不僅素質低,每天沒事做,只會在鄉鎮裡跑來跑去,無實質作用,地方的人也經常鄉民代表怎麼素質低到有的連字都看不懂或品性差,開會議程也不知道,試問政府一年花那麼多錢養這些鄉民代表要幹嘛。

2.鄉鎮市代表會雖依據地制法規定設立,但臺灣各鄉鎮市代表會毫無任何功用,許多代表甚至不認識字,也無法制訂任何自治條例(因許多自治條例在縣市政府就已經相當完備),許多鄉民代表只剩下出席領出席費,月領薪水的功能,每年還要編列幾千萬給一個沒什麼功用的代表會,根本是浪費錢。

3.解決方案:因該鄉長與各村村長和村幹事合作,反而更有效率。村長有任何想發展的建設、政績等,直接找相關區域的村長共同討論,大家一起做出一番成績出來,不受鄉民代表會低素質扮家家酒的開會牽制。村長或村民有任何事情可以找村幹事,或找鄉長直接處理,效率反而提升。打掉這中間多餘的低素質鄉民代表。政府您有那麼多錢養這些米蟲嗎?不要因為他們是立委們的樁腳,這個法案就故意不給通過

 

 

利益與影響

利益與影響『 不要因為他們是立委們的樁腳,這個法案就故意不給通過』
 

1.依現行中央法規,鄉鎮市公所都非主管機關,且皆為為受理機關,鄉鎮市長也通常無實質治理能力,僅僅只剩下跑攤的功能,公祭的功能,鄉鎮市長淪為政治綁樁的基樁,對於一個受理機關而言,尚無實質助益,不如改官派區長,還比較會依法行政。

2.鄉鎮市代表會雖依據地制法規定設立,但臺灣各鄉鎮市代表會毫無任何功用,許多代表甚至不認識字,也無法制訂任何自治條例(因許多自治條例在縣市政府就已經相當完備),許多鄉民代表只剩下出席領出席費,月領薪水的功能,每年還要編列幾千萬給一個沒什麼功用的代表會,根本是浪費錢。

3.解決方案:因該鄉長與各村村長和村幹事合作,反而更有效率。村長有任何想發展的建設、政績等,直接找相關區域的村長共同討論,大家一起做出一番成績出來,不受鄉民代表會低素質扮家家酒的開會牽制。村長或村民有任何事情可以找村幹事,或找鄉長直接處理,效率反而提升。打掉這中間多餘的低素質鄉民代表。政府您有那麼多錢養這些米蟲嗎?不要因為他們是立委們的樁腳,這個法案就故意不給通過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