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Sheng Je Tseng
檢核未通過
與國際人權規範接軌,應廢除通姦罪,身體自主權屬於自己..全球除了伊斯蘭國家,已罕見懲罰通姦,台灣不該落後。部分法官與社會常識或價值觀嚴重脫節的法條解釋與判決結果。不符社會普遍期待」監察院長王建煊曾以曾文欽隨機殺人事件,批評一些法官判案缺乏同理心,說:「真希望法官家裡多遭遇一些不幸的事,他們才不會以仍有可教化空間為由,放縱殺人犯了由於大眾對於犯罪行為的刑罰有其「罪責必須與刑罰相等」的普同應報觀2014年台灣劣質油品事件,一宣判都無罪,其餘的食安事件,常以無法證明危害人體健康、不可食用加料為可食用為由亂判
通姦無罪---------------還有判決離譜的法官予以鞭刑並且取消退休金........................改善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