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超速扣牌自救會
檢核未通過
主張:台灣道路速限普遍過低,台灣人民自由車流速率時速平均落在50至80時速之間,但是國內道路速限普遍只有30 40 50完全不符合人民的自由車流速率,尤其台灣機慢車道限速40但真的有幾個會時速40在騎,正常用路人的速度都60~75,國外大都遵守自由車流分位,以80%用路人覺得最舒適的速度行駛,不需要特別低頭看時速表,也能保持在速限內。
設一個一般交通族群民眾都不會遵守的速度真的有比較安全嗎?
例如台中向上路有民眾自行購買測速器在台中向上路測速15分鐘開出總計金額十萬元的罰單,這完全把人民當成政府斂財的冤大頭。
影片⇉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VJUPpdlu5U&t=17s
且超速扣牌新法若在一些特殊道路, 速限30公里駕駛者開到70就會面臨12000罰款+吊扣牌照半年,然而台灣道路的速限又及其不合理。
國內外相關交通論文皆有指出降低速限只是一種治標不治本的解決方法,而且可能會導致其他問題的產生。例如,降低速限可能會導致路上車輛密度增加,從而增加擁堵和交通事故的風險。
建議:
1.近年因為不合理的速限和區間測速嚴重超速扣牌而導致國旅人數越來越少,觀光業倒的倒收了收,如果恢復舊制之60公里規定可以衝擊觀光經濟。
2.提高目前道路速限10~20或使用自由車流分位以80%重新擬定道路速限。
3.重新擬定嚴重超速罰則
4.在限速合理前取消扣牌罰則
5.扣牌就半年不能開車,一般老百姓扣牌半年對生活影響有多大? 不是每個人都有錢人有好幾台車。
一般民眾如果被扣牌了,還要花錢去租停車場扣6個月車牌,完全剝奪消費者的用車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