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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犯罪,犯罪依然要罰

提議者 小綾

已附議46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54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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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4-10-31
檢核
2024-11-01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4-12-31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身心障礙者平常就享有國家福利,

一般人平常並沒有辦法享受到國家福利之外,一般人繳的稅金更多,對國家社會貢獻度更高。

身心障礙者由於國家減稅,身心障礙者對國家社會貢獻度相對較低。

若一般人還要被身心障礙者攻擊,被身心障礙者殺,被身心障礙者打擾,這樣十分不公,

若犯罪,一來變成國家負擔,二來對普羅大眾也造成困擾。

 

要求身心障礙者犯罪依然要罰,

可減輕刑責,但是一定要罰,然後搭配治療,入獄治療。

為確保一般人權益和安全。

 

利益與影響

減少身心障礙者犯罪

入獄治療,減少社會危害

改善國家運轉

確保社會安全

避免身障手冊犯罪

身障者平常享有國家福利,犯罪時也該擔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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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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