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陳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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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安全帽可以減少交通事故,但就算宣導還是會有人不會去戴。為了防止意外發生,所以希望用檢舉的方式讓民眾可以多戴安全帽,而去減少交通事故的意外發生。
檢舉機車駕駛人或附載人未依規定越安全帽沒有獎金,但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除了檢舉肇事選逸及第43條第1項第1款至第4款外,其餘尚無放檢舉獎勵之法源依據。但有獎金的有例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裡有: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四十公里、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肇事逃逸....等。但未戴安全帽卻沒有,這是最需要大家一起監督的事,所以希望以檢舉有獎金的方式來讓大眾來自我警惕且互相監督。
能減少車禍傷亡的人數和嚴重性,但檢舉會照成爭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