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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主動介入、多元協力之「家暴被害人緊急安全庇護機制」

提議者 姐妹花

已附議4 (尚餘49日)

尚須4996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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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5-07-17
檢核
2025-07-21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附議中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現行的安全機制往往是被動的,需要被害人在極度恐懼與混亂中,自行尋找資源、撥打電話。然而,對於身心已遭受極大創傷的被害人而言,這道求助的門檻可能高得難以跨越。土城命案中,被害人已預感危險而不敢出門,卻仍因司法程序必須外出而遇害,這凸顯了現行制度在「提供實質物理保護」上的嚴重缺口。

 

為此,我們提議建立一個由政府主導、多方協力的「主動式」安全庇護機制,確保在高風險案件中,安全網能及時、有效地接住每一位求助者。

 

具體建議如下:

1. 建立「主動啟動」的個案管理模式:

啟動時機: 當法院核發「暫時保護令」,或經由第一線警政、社政單位評估為「高風險」案件時,應強制啟動此機制。
作法: 不再是等待被害人撥打113,而是應由專責的個案管理師(如家防中心的社工)在24小時內主動聯繫被害人,評估其人身安全、生活狀況與 immediate needs,並立即著手共同制定個人化的「緊急安全計畫」。


2. 規劃「多元化」的庇護服務內容: 安全計畫不應只是一套紙上談兵的SOP,而需包含具體的服務項目:

彈性庇護選項: 除了傳統的庇護所,應與民間旅館業者、短期租屋平台合作,提供受害者及其子女更多元、更具隱私性,且能快速入住的「緊急中繼安置點」。
提供「安全護送」服務: 針對如本案被害人需「強制出庭」或被害人子女需上下學等無法避免的外出需求,應由個案管理師協助申請,由轄區警方或受過訓練的志工提供點對點的安全陪同與護送服務,確保其路途安全。
數位安全防護: 協助被害人檢視並加強個人社群媒體的隱私設定,指導如何保全數位恐嚇(如訊息截圖)的證據,並提供應對網路名譽攻擊的法律與心理支持。


3. 整合「跨部門」的協力通報網絡:

個案管理師需作為樞紐,將被害人的安全計畫通報給必要的協力單位。這應包含:

轄區派出所: 將被害人住家、工作地列為巡邏熱點。
學校系統: 通知被害人子女所在的學校或安親班,建立明確的接送人員名單與授權機制,防止加害人藉故接觸小孩。
職場安全部門: 在被害人同意下,與其工作場所的管理部門溝通,建立訪客過濾與緊急應變程序。

利益與影響

1.從根本上降低被害風險、拯救生命: 本機制的核心是提供「物理上」的保護,填補了從法律文書到現實生活之間的「最後一哩路」。安全護送、緊急安置等具體措施,能直接避免被害人暴露於可預測的危險之下,是真正能拯救生命的務實作法。


2.強化被害人的求助意願與系統信任: 一個會「主動伸出援手」的政府,能帶給被害人巨大的心理支持。當被害人知道求助後會有專人協助規劃一切、有安全的居所、外出有人保護,他們離開暴力關係的決心與勇氣將會大幅提升,從而更信任整個司法與社福體系。


3.減輕第一線人員的應變壓力與社會成本: 一套事先規劃、跨部門協力的安全計畫,遠比悲劇發生後才啟動的大規模緊急應變與後續司法偵辦,更具效率且成本更低。它能讓警力、社福資源更精準地投入在「預防」階段,而非耗費在「補救」階段。


4.彰顯社會對暴力的零容忍態度: 推動此機制代表著一個明確的社會宣示:我們不只譴責暴力,我們更願意動用所有必要的資源,去保護那些勇敢求助的人。這將從根本上改變「家暴是家務事」的陳舊觀念,建立一個更強韌、更溫暖的社會安全網。

執行時間1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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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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