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在國外犯下重大犯罪和影響國際形象的犯罪行為回國後可增加不良紀錄機制

提議者 蔡容皓

尚須0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25-03-13
自行撤案
2025-03-13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之前晚安小雞在國外做了影響國際形象和違反當地法律的事情,我希望可以增加以下機制:

1. 法律框架名稱:

 


《國外犯罪處理及國際形象維護法》

 


2. 目的:

 


本法旨在針對在國外犯下影響國家安全、國際形象或外交關係的犯罪行為,對其進行法律處理、懲罰並建立國際犯罪紀錄管理制度,保護國家利益,維護台灣的國際形象。

 


3. 定義:

• 國外犯罪:指任何台灣國民在國外違反當地法律並被當地法律機構認定有罪的行為。

• 影響國家安全和國際形象的犯罪:指那些對台灣的國家安全、外交關係、國際形象或國際合作造成重大損害的犯罪行為,尤其是涉及恐怖主義、跨國犯罪、重大欺詐、貪污或違反國際條約等行為。

• 國際犯罪紀錄:指台灣國民在其他國家犯罪的紀錄,包括罪名、判刑結果及其他懲罰信息。

• 刑事處罰:指根據法律對犯下國外犯罪的台灣國民施加的刑事懲罰,包括判刑、罰金或其他形式的懲處。

 


4. 法律規定:

 


(一) 國外犯罪紀錄建立與追蹤

1. 國際合作:台灣政府應積極與各國政府、國際刑警等機構建立合作機制,通報國民在海外犯罪的紀錄,並建立全球國外犯罪紀錄庫。

2. 犯罪紀錄查詢機制:台灣國民在出國前需同意並登記其行為紀錄,並接受必要的背景檢查。入境時,政府將進行相應的紀錄核查。

3. 影響國家安全和國際形象的犯罪紀錄報告:當台灣國民在國外犯下重大影響國家安全或國際形象的犯罪,該紀錄應在三個月內報告台灣政府,並在台灣內部建立警示機制。

 


(二) 回國後的處罰

1. 回國後的法律處理:

• 如回國的國民在外國犯下影響國家安全或國際形象的重大犯罪,台灣政府可依照犯罪的嚴重程度對其進行懲罰。此類犯罪行為會對台灣的國際形象、外交關係或國家安全產生嚴重後果。

• 處罰措施:回國後,該國民可以面臨判刑、罰金或其他懲罰。此類案件的處理將在刑事法律框架下進行,並以確保國家利益與社會穩定為主。

2. 出境限制:

• 單次至兩次影響國家安全和國際形象的犯罪紀錄:此類情況下,將限制其出境資格。視犯罪情況,出境限制將維持一定時期,並可對其進行定期檢查。

• 三次及以上紀錄:若該國民累積多次涉及國家安全或國際形象的犯罪紀錄,則將永久禁止其出境,並可能加重刑事處罰。

3. 重大影響國際形象的犯罪分類:

• 恐怖主義、暴力行為或反人類罪;

• 跨國貪污或國際詐騙;

• 嚴重侵犯國際條約或協議的行為(例如違反國際禁運、侵害外交人員安全等);

• 重大網絡犯罪、滲透行為,或其他對國際安全造成威脅的犯罪。

 


(三) 國際合作與報告機制

1. 國際犯罪紀錄查詢協定:台灣政府將與其他國家或國際刑事機構簽訂協定,以便追蹤並共享跨國犯罪紀錄。

2. 外交協議:如果國民在外國犯下重大犯罪,台灣政府將依照外交協議要求該國政府提供詳細的刑事判決資料並進行法律協調,必要時台灣可進行引渡或執行本國法律。

 


(四) 例外條款與人權保障

1. 隱私與人權保護:所有處理程序應遵守台灣的《個人資料保護法》,並且確保對所有國民的人權保護。對外公布的犯罪紀錄應經過嚴格審查,確保不會侵害個人隱私權。

2. 正當法律程序:所有涉及此類處罰的案件應經過公平、公正的審理程序,保證嫌疑人有充分的辯護機會。

 


(五) 司法審查與適用

1. 司法審查:法院需對所有涉及影響國家安全或國際形象的案件進行審查,並依照法律賦予的權力進行處罰。

2. 國際合作機構:在處理跨國犯罪案件時,台灣將依照國際法院、聯合國等機構的指導與協議進行操作。

 


5. 法律實施與監督:

1. 專責機構:法務部、內政部及外交部負責執行本法的具體規定,並設立專門機構進行案件處理和犯罪紀錄追蹤。

2. 年報制度:政府每年向立法院報告法律執行情況,並提出可能的改進建議。

 


6. 附則:

1. 適用範圍:本法適用於所有台灣國民,包括個人旅行、工作、商務等目的出境的台灣國民。

2. 定期修訂:根據國際形勢的變化,政府應定期對本法進行修訂,並考慮其他相關國家的法律實踐。

 

 

利益與影響

我希望大家都不要在國外做影響國際形象以及重大犯罪的事情,都能平平安安回來!

0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您也許感興趣的點子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眾開講政策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審計議題還有...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