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H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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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市面上的車輛要應付當前的限速已經綽綽有餘,就算再快一些也不會有問題,而當你用高於當前限速的速度行駛時,也會需要更多的專注力,人們不會想要邊開車邊講電話,會本能地註意周遭車況,如果後方有車追上、閃大燈、鳴喇叭,那麼就讓出車道讓後車通過,這不是什麼很難的駕駛概念,而內側車道雖為超車道但是只能行駛至最高速限(110km/h或100km/h),如果要超車的話必須要超過最高速20至30公里才可以安全超過中側車道之車輛,且內側車道時有慢車,導致要超車的話必須得一直變換車道超車,因此增加高速公路上的危險性,希望說政府可以比照德國高速公路解除內車車道速限及提升中側車道速(130km/h)限來讓車輛分流以增加高速公路的順暢度,同時可以增加慢車佔用內側的罰則,避免慢車佔用內側車道造成危險,如行駛在內側時候車車速較快應予以禮讓以利高速公路順暢及安全性。
無限速難免會被部分的人解讀成一個合法飆車的途徑,但是個人認為,如果草案通過,那麼多數使用無限速車道的駕駛不會是為了飆車,而是希望用更有效率的方式抵達目的地,他認為大部分的駕駛並不會為了想衝極速而危害自己和乘客的生命安全。
如果車輛性能不夠,自然就繼續行駛既有的限速車道,而那些能夠在更高速域輕鬆巡航的車輛,也能夠自在舒適的行駛在無限速車道,這樣就能夠預見更加順暢的車流與高速公路效率。
1.快車可以使用內側車道而不會因為一直變換車道超車導致車禍,可以使得高速公路變得更安全。
2.減少駕駛於兩地的時間,減少長時間駕駛之疲勞。
3.如果有更多人能夠專心、謹慎又享受地駕車,即便速度提升,相信交通事故率會因此而下降。
4.讓不同車速的車輛可以分流,以利安全。
5.使龜車待在外側避免車禍影響,以利安全。
6如果能夠有無限速車道讓性能優異的車輛在安全無虞的情況之下於內側車道偶爾伸展肌肉也不失為一個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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