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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法則應加重

提議者 a8520320

已附議220 (時間已截止)

尚須4780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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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7-08-17
檢核
2017-08-18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7-10-17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酒駕罰則必須加重!!!
在台灣的酒駕罰則實在太輕了,有多少家庭破碎是因為酒駕的傷害?

  •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規定,酒後違規駕車者吊扣駕照1年;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吊扣駕照2年;因而肇事致人受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照,並終身不得再考領。另依條例第68條第2項規定「領有汽車駕駛執照之汽車駕駛人,除駕駛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外之非其駕駛執照種類之車輛,違反本條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之規定,應受吊扣駕駛執照情形時,無因而肇事致人受傷或重傷者,記違規點數5點。但1年內違規點數共達6點以上或再次應受吊扣駕駛執照情形者,併依原違反本條例應受吊扣駕駛執照處分規定,吊扣其駕駛執照」。
  •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於5年內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2次以上,處新臺幣9萬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3年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
  • 拒絕接受酒精檢測,處新臺幣9萬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3年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
  • 02年6月11日總統令公布「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條文,明定駕駛人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0.25mg/L(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而駕車者,即觸該條規定構成犯罪,觸犯該條文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經由警察機關移送地方法院檢察機關偵辦,依據刑法第185條之3,經司法判決確定「有期徒刑」者,交通違規罰鍰部分無須繳納,其記點或吊扣(銷)駕照處分仍應執行,另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有錢的人繳一繳繼續酒駕,沒錢的人反正就沒錢一樣繼續酒駕,根本無任何嚇阻作用!每天幾乎都會看到酒駕新聞,下面留言也都有著許多的謾罵聲
然後呢?被罵的人也不痛不癢繼續酒駕!

把國外跟台灣的罰則相比,就知道台灣有多落後

1.美國酒駕: 

美國各州酒駕罰責不盡相同,以加州為例,血液酒精濃度超過 0.08%、吐氣濃度達每公升 0.28~0.55 毫克就算酒駕,初犯若無造成他人受傷,處以 1,500-1,800 美元(約 5 萬-7 萬元台幣)罰金,且吊銷駕照 6 個月以下的期限,加上社區服務、留下案底紀錄等。

累犯則加重懲處,車上會被裝上特殊裝置,開車前得進行酒精測試,未通過則無法發動引擎,被抓到最多還得繳 1 萬美元(約 33 萬元台幣)的罰金,若在觀察限期內再犯,即使沒有造成任何人傷亡,也會被控二級謀殺罪名,更重可處死刑。

2.俄羅斯酒駕: 

俄羅斯酒駕死亡比例偏高,因此國內日前針對酒駕頒布新法,吐氣酒精含量每公升在0.2~ 0.5 毫克就算酒駕,且得坐牢三個星期,駕照會被吊銷半年至 2 年,可罰 3,000 到 5,000 美元(約 10 至 16 萬元台幣);若 5 年內再犯則終身不得開車,酒駕殺人則可判 5 年到 9 年徒刑。

3.中國酒駕: 

血液酒精濃度達 0.02% 以上者視為酒駕,可罰款 1,000 至 2,000 元人民幣(約 5,000 至 1 萬元台幣)暫扣駕照辦半年;若再犯則拘留 10 天、罰款 2,000 元人民幣(約 1 萬元台幣),駕照吊銷。 

血液酒精濃度若超過 0.08% 以上則為「醉酒駕車」,不僅得支付鉅額罰款和吊銷駕照外,還得面臨永久禁駕以及刑事相關責任,甚至得被褫奪公權。

4.日本酒駕: 

在日本,若被判定為「帶酒氣駕駛」者,吐氣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 0.15 毫克扣駕照點數 13 點,停扣駕照 90 天;若超過每公升 0.25 毫克則扣 25 點,且吊銷駕照,於兩年內不得補考,以上都可能面臨 3 年以下徒刑或 50 萬日幣(約 13 萬元台幣)罰金。(扣點採累積制) 

另外一種情況為「酒醉駕駛」,與帶酒氣駕駛的判定都是交由取締的警方,此種情形得扣駕照點數 35 點,且吊銷駕照,於三年內不得補考,還得面臨 5 年以下徒刑或 100 萬日幣(約 26 萬元台幣)罰金。

最重要的一點,日本酒駕連「車輛提供者」、「酒類提供者」以及「車輛同乘者」都會連同遭受處罰,而且社會上仇視酒駕行為,很多人因此遭受到嚴重批判,甚至因此丟掉工作。 

5.新加坡酒駕: 

在重刑罰的新加坡,血液酒精濃度超過 0.08% 為酒駕,可處 6 個月以下徒刑或 1,000-5,000 新元(約 2 萬 5 至 13 萬元台幣)罰金;再犯則可處一年以下徒刑,以及處 3,000-10,000 新元(約 7 萬至 24 萬元台幣)罰金;嚴重肇事致死者,則需接受 6 次鞭刑。

6.台灣酒駕: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駕駛只要吐氣酒測值超過每公升 0.15 毫克或血液酒精濃度達 0.03% 就屬酒駕,違規可處 1 萬 5 至 9 萬元罰鍰,事後得參加道路安全講習課程。

最後提醒民眾「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不僅保障自身,也給其他人一個安全、無害的行車環境。

以上來源:http://auto.ltn.com.tw/news/5740/7/2 自由時報

利益與影響

台灣現在的罰則根本對某些人來講是不痛不癢的,每天都會有酒駕新聞,每天都會有謾罵聲,罵完隔天又有人酒駕,

一直無限的循環

假如酒駕罰則能加重,應就能嚇阻更多人酒後駕車的習慣,因為一輛車就有可能害死很多人!

臨檢多不一定能嚇阻酒駕,有人就是沒在怕罰錢吊扣駕照等等根本沒關西,必須加入一些更嚴重或更實際的懲罰

各位,與其在文章下方謾罵,不如我們自己來主動改善!讓台灣更好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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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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