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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規罰單還需列印的手續費不合理

提議者 無

已附議22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78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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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0-06-22
檢核
2020-06-23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0-08-22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經警察當場開立的交通違規罰單,如果是一般的紅單,去超商繳費的手續費是6元,但如果當場開立的是列印的罰鍰通知單沒有三個條碼,經網路查詢,要去超商繳費就必須列印出來繳費,手續費是13元,警察要開立何種格式的罰單並不是民眾可以決定的,何以變相成民眾來吸收多出的這些手續費?根本不合理!

利益與影響

繳費雖然也有其他更節省手續費的方式,但大多數人平日上班也無法去臨櫃繳費,既然也已提供了超商繳費便民的方式,就超商的手續費來說,有點半強迫的加收費難以說服人,重點在於何不一律開紅單,或是由相關單位自行吸收這些多出的手續費,或許警察也是為了方便快速,可以直接用機器印出通知單,在這使用者付費的年代,實在沒道理我付錢提供你的方便吧?!
雖然多出七元手續費沒有多少錢,但完全感覺不出其合理的正當性在哪裡,有坑錢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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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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