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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施用第三級、第四級加重刑責

提議者 涵

已附議24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76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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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4-10-01
檢核
2024-10-04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4-12-03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我國毒品防制條例對於第三第四級毒品的處罰為「無正當理由持有或施用第三級或第四級毒品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應限期令其接受四小時以上八小時以下之毒品危害講習。」

可是根據近幾年毒品非法施用者的統計,第三第四級的毒品高於第一第二級。

其原因不難免去思考是否因為只要施用第三第四級毒品,不是製作、販售等行為,就不會被嚴懲。換句白話文說,反正我吸食愷他命或者彩虹菸,不説我從哪裡買還是不要賣毒,就只要罰個錢上個課。其難免造成吸毒者有僥倖心態。

根據上一段,為何舉例愷他命及彩虹菸。個人優先思考為何愷他命如此容易取得?

1.是否因為法律對於施用三、四級毒品者未有較重刑責。所以在毒市上較為廣用且價格較低(比較多人買,價格相對低。如果比較少人購買,且價格相對高,自然就少人購買)。

2.彩虹菸是混合性毒品,其內容大多為3、4級毒品。因其外表鮮豔,是否容易吸引青少年使用。

 

根據本人所參考的統計中,「緝獲毒品計約 4,841.2 公斤,緝獲前8 名為 K 他命1768.4 公斤、麻黃鹼(k他命原藥)1,318 公斤、甲基安非他命成品 506.5 公斤、2-苯基乙醯基乙腈(甲基
安非他命原料藥)497.2 公斤、假麻黃鹼(k 他命原料藥)449 公斤、苯基丙酮(甲基安非他命原料藥)173.2 公斤、海洛因55.7 公斤,大麻 39.9 公斤。

由此,本人認為第三及第四及毒品的濫用,已危害人體健康安全,且因為容易買取。也可能進而造成毒駕案例增加,影響台灣人民的安全。

利益與影響

想提議的動機是在上刑法課時說講到危險犯。但課程上也順帶提到第三第四級毒品的法律相關。

若能將第三級、第四級毒品施用者加以嚴懲。個人認為可以帶來以下利益及影響

1.從人性心裡角度:倘若三、四級毒品刑責變嚴,進而導致人性心裡懼怕施用第三第四級毒品造成的刑責。

2.從價格角度:倘若三、四級毒品刑責變嚴,吸毒人口可能會減少,進而導致販賣價格變昂貴,且製造毒品行業變少,導致購買意願也減少。

3.對於施用三、四級的毒品刑責若增其罪責,也能進而減少毒駕發生率。

現愷他命的盛行率,以個人親眼所見及所聞,參加廟會、人潮擁擠的地方,都會飆出毒品的惡臭味,路邊也不少K菸的煙蒂。為何會知是k菸,因為親友有從警之人。許多K他命使用者不顧道德在人潮眾多地方使用,已經影響到人民健康安全,及社會秩序的腐敗。甚至路邊可以看見被拋棄的K盤等,希望可以修法增加第三、第四及毒品施用者其罪責。進而促使公眾利益,保障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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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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