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導覽
關於我們
最新消息
參與式預算
協作會議
Draft Rules
找首長
實施要點
歷史資料
隱私權政策
RSS訂閱
NGO/NPO通知服務
電子報訂閱
操作影片說明
聯絡我們
常見問題
想要提點子嗎?
請先登入。
用戶目前非登入中,請重新登入後進行提議,謝謝 (請登入前一步驟所驗證之社群帳號)
用戶目前非登入中,請重新登入後進行附議,謝謝
送出提議中,請稍候。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提議者 小柚
檢核未通過
拖板車、聯結車、客運等大型車輛因胎紋不足、貨物綑綁不確實或未依號誌指示行車等原因所造成的交通事故往往異常重大,應另外針對此類大型車輛另立相關規則,而不能完全適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1.禁止大型車輛使用再生胎。
2.強力取締大型車輛超速、酒駕情事,並加重罰則,處駕駛人及其業者罰鍰。
3.貨物綑綁不確實而掉落,處駕駛人及其業者罰鍰。
4.凡大型車輛需每年進行車輛檢驗,不符標準者不得上路。
減少大型車禍事故發生之機率
相關連結
歡迎在下方留言,平臺管理者保有刪除非理性及無意義留言權限
查無資料
建議螢幕解析度(1920px X 768px) 最佳瀏覽器建議(Edge、Chrome、Firefox、Safari)
建議螢幕解析度(1920px X 768px)最佳瀏覽器建議(Edge、Chrome、Firefox、Safari)
親愛的民眾您好:
為了瀏覽網站更安全方便,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至IE9.0(含)以上,或下載其他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