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夏雪
已附議415 (時間已截止)
尚須4585個附議
簡介:
在台灣大麻被歸類為二級毒品,而酒精是根據《菸酒管理法》管制,但酒精對人體的傷害其實並不小於大麻,不論是成癮性、患癌風險和戒斷後的副作用等.......都比大麻對人體的傷害更強大。
根據美國2014年的調查顯示,有超過三萬零七百人因酒精而死亡(若含酒醉後事件人數約為九萬人),死於大麻的人數則為零人;2019 年時就有份報告顯示華盛頓州大麻合法化後,愛達荷州的酒駕事件減少約18%。由各方的的調查可知酒精的傷害其實比大麻更強,而酒精都可依照《菸酒管理法》使用,那為什麼不能設置一個大麻管理法來管理大麻的使用?
訴求:
希望能重新對大麻這一物種進行審定並有條件的開放娛樂用大麻,像菸酒管理法一樣到一定歲數以上才能使用,立法嚴懲向未成年人供給大麻和訂立觀察期定時修改大麻相關法規等。
建議事項:
1.比照《菸酒管理法》的方式管理大麻
使大麻成為政府的專賣,可使政府增加稅收,並有效管控大麻的出售的量。
2.調高私售大麻的刑罰
已設為政府專賣,如果出現私下交易反而會破壞市場價格,且造成社會混亂,因此需要調高刑法使黑市交易減少。
3.設制大麻吸食的年齡
大麻對於未成年吸食會影響身心健康,所以比照菸酒管理法的年齡來管理。
4.將大麻從反毒宣導中移除
不再把大麻當成毒品看待,而是把其當成菸品類來處理,減少灌輸錯誤觀念給青少年。
1.增加政府的稅收
2.減少黑市交易
3.減少警政資源的浪費
4.減少酒精引發的問題
5.更加民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