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林奕成
檢核未通過
男同性戀者、靜脈注射藥物成癮者、男性間性行為者、性工作者應可捐血
引用自新聞稿http://www.storm.mg/article/409624:
衛福部並說明,國內捐血除捐前問卷調查、面談之外,所有獲捐血液皆會進行檢驗,檢驗
項目包含各類血液傳染疾病:人類免疫缺乏病毒第一型、第二型抗體檢驗(Anti-HIV-1/2
)、梅毒血清檢驗(STS)、B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檢驗(HBsAg)、C型肝炎病毒抗體檢驗
(Anti-HCV)、人類嗜T淋巴球病毒抗體檢驗(Anti-HTLV-I/II)等。捐血機構並也提供
良心回電方式,讓自覺可能影響用血安全情形之捐血者,可在捐血後以電話告知。
列舉外國研究反駁 衛福部:務實調整捐血限制,反能降低傳染愛滋風險
衛福部也列舉外國研究報告指出,務實調整捐血限制,其實更能讓男性間性行為者,在面
談時願意坦承是否有過不安全性行為,反而有助於降低血品傳播愛滋病的風險。
衛福部並強調,現行國內檢驗技術提升,核酸擴大檢驗(NAT)能夠將檢驗空窗期從21天
縮短為11天,國內自2013年2月全面施行此項檢驗後,再無因輸血感染愛滋的案例。
除了同志,性工作者以及吸毒者等,在社會上同屬弱勢
提案者認為,在現今檢驗之成本以及空窗期都大幅下降的今日
亦有辦法針對上述各族群之血液進行直接檢測,而無須再以身分從源頭控管
這種控管方式不但施行上充滿困難,也會加深社會歧視
最後造成這些族群對於社會的不信任,以及不配合的態度
令人質疑是否真的能達成預期效果
在過去或許情有可原,現今既然有如此先進之技術
是否應該全面廢除這些限制
比照同性辦理?
是以本人在此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