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核心立法精神之轉變(The Paradigm Shift)
為全面提高本案通過機率,必須以下列三大全新現代生態經濟學思維,取代過時的傳統禁絕觀念:
- 以「飽和式合法市場」消弭「非法黑市」:
傳統觀念認為禁止買賣就能保護動物,結果反而推高地下黑市價格,刺激野外盜獵。新立法精神主張:開放民間技術產能全開(能生多少就生多少),用健康、廉價、具備 DNA 認證的合法個體轟炸市場,當黑市利潤歸零,盜獵自然絕跡。
- 以「生物諾亞方舟」分散「野外滅絕風險」:
現行法規將保育責任全數推給政府與大自然,但野外黑鳶正面臨嚴重的農藥與老鼠藥間接毒害。新立法精神主張:藏富於民,引導民間資金與優良繁育技術,建立龐大的域外人工繁殖基因庫。民間「能生多少就生多少」的量產產能,就是國家遭遇重大生態浩劫(如禽流感、劇毒肆虐)時的終極野放復育火種。以「公私協力調控」主動「介入生態救災」:
打破「人為不干涉自然」的教條。當自然平衡已被人類的農藥破壞時,新立法精神主張授權民間合法實施「預防性安全食物調控」,在毒害高峰期主動引誘野外族群遠離毒區,落實積極保育。修正條文核心訴求(Drafting Principles)
一、 創設「保育類野生動物人工繁育後代(F2以上)管理專章」
- 法律地位分離:
明定人工繁育達第二世代(F2)以上之個體,其法律地位與野外野生族群分離,得在主管機關特許與科學防偽制度下,進行一般商業買賣、飼養、繁育與轉讓。
- 產能全面解除限制:
只要繁育場符合動物福利、單對繁殖空間標準,政府不設年度繁育產量上限(允許能生多少就生多少)
,鼓勵以產業規模壓制非法黑市。
二、 建立「使用者付費」之國家級三合一科學防偽追蹤體系
所有特許繁育與交易個體,必須強制執行以下程序,且相關規費全數由申請人負擔(零政府預算支出):
- 強制親代 DNA 基因比對:
建立國家級猛禽基因資料庫,子代必須 100% 確認與登記親代相符,徹底杜絕抓野外幼鳥冒充人工繁育之「洗鳥」漏洞。
- 雙重身份識別:
於出生 15 天內配戴不可拆卸之封閉式活口腳環,並於指定週齡強制植入微型電子晶片,供動保機關隨時查驗。
三、 增訂「民間參與瀕危物種緊急生態調控與預防性補飼機制」
- 授權民間合法法人團體,得檢具安全無藥殘食物來源證明與影像監測計畫,於秋冬農藥施放高峰期,在特定黑鳶棲地設置「安全食物補飼台」。
- 透過提供階段性清潔食物,主動阻斷野外黑鳶二次中毒之集體暴斃風險,建立公私協力的生態防禦網。
利益與影響
執法量能與行政成本問題
- 官員藉口:
政府沒有人力與預算管理繁殖場、驗 DNA 或去現場現勘。
- 反制論述:
本案採「全額自費與規費化」
。所有的 DNA 檢驗、特製腳環、晶片、以及動保員出差現勘費用,全部由繁育場與飼主買單。非但不佔用公帑,更能為地方動保機關創造常態性規費收入,充實執法量能。
2. 大量繁殖導致棄養(流浪老鷹)疑慮
- 動保團體藉口:
產能全開(能生多少就生多少)會導致老鷹價格崩盤,進而引發類似流浪貓狗的棄養潮。
- 制論述:
本案實施「終身晶片與 DNA 飼主無限責任制」
。任何在野外被捕獲或對環境造成滋擾的人工個體,主管機關只要掃描晶片或比對基因庫,即可精準揪出原飼主或繁育場,並處以天價罰鍰與終身吊銷執照。高昂的違法成本將迫使飼主絕不敢任意遺棄。
3. 人為投餵破壞野性與防疫風險
- 學者藉口:
人工投放食物會改變黑鳶覓食習性,且群聚會引發禽流感擴散。
- 反制論述:
- 補飼台採取「階段性限時限量」
原則,僅在每年10月至翌年2月之農藥高風險期實施,且每日僅提供維持生存之基本熱量(非餵飽),迫使其餘時間維持自然覓食本能。
- 導入「動態熔斷機制」
,一旦周邊縣市爆發疫情,民間團隊必須在 24 小時內立即關閉補飼台並全面清消,將防疫風險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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