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順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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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飼主寵物的快樂是他自己在快樂,但是外部成本如棄養之後的流浪動物問題,卻是要全國納稅人買單實在太不合理了,請課徵寵物稅以平衡社會公平。
2.都叫寵物如:毛小孩等把他們當人看了,那像人一樣課稅也很合理,總不會為了一點稅收就不愛、不寵了。
3.對於導盲犬、緝毒犬、搜救犬等有特殊需求情形,課稅機關得不課徵。
4.寵物稅得成立動保基金,用於流浪動物傷人賠償或飼養、節育、醫藥等經費。
5.越大型、危險或具毒性、高繁殖力、欠缺天敵的寵物,其課稅標準應越高,因為牠們對社會潛在的風險較高。
6.未向課稅機關辦理寵物登記、飼主殺死、棄養寵物等情形以逃稅論,課稅機關得加倍懲罰。
7.寵物自然死亡,應通報課稅機關免除稅收。
8.寵物走失、被偷等情形,應通報課稅機關減輕稅收。
1.增加稅收、增加動保經費。
2.平衡社會公平、使用者、受益者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