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Vi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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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大考中心官網,111學年度起,大學申請入學與繁星推薦時程都將延後,而申請入學辦理時間將設定在高中課程結束後,可能為六月。現行制度下,學生在二月下旬能獲知學測成績,並在三月開始申請入學的作業,五月中即可得知最終分發結果。然而新制度將申請入學時程延後,對於學生將造成以下不利益:
(一)、分科測驗準備期與申請入學推甄時程重疊,不利學生準備
以往學生在得知申請入學結果後,距離指考大約還有兩個月。未獲理想校系錄取的學生,得以有相對充裕的時間複習,追求考試上更好的表現。然而,新制度下,想先嘗試申請入學管道的學生,在得知分發結果後,只有一個月、甚至更少的時間準備分科測驗。逼迫學生在兩個升學的路徑中做出抉擇,是不適當的安排。
(二)、強迫學生學習及複習課綱課程,不利適性揚才
延後申請入學時程,其理由是希望學生能完整學習三年的課程,更好的與大學接軌。這樣的制度或許能部分達成目標,但學生其實會花更多時間在複習課綱規範的大範圍內容,反而不利想預習或專研與大學學習領域相關的知識。進一步而言,在分科測驗不考國文、英文,某程度上亦代表主管機關肯認「某些共同科目」是相對沒有必要逼迫學生複習的,不是嗎?
(一)、獲錄取學生得充分利用申請入學後時間,預先準備大學課程
(二)未獲錄取學生得以有充分時間準備分科測驗,增進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