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罹患不可逆的疾病時,當事人能有選擇安寧醫療自主、維持身體機能或全力醫療的權利。

提議者 大鬍子

已附議96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04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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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9-08-17
檢核
2019-08-19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9-10-18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說明:

臺灣正處於高齡化社會,活不下去又死不了,也挺痛苦的。目前提供安寧醫療的界限仍高,希望可以降低。

希望能降低為:若有長者「罹患不可逆的病症」時,在當事人在意識清醒的狀況下,當事人可選擇減痛式的安寧療護,而不再積極維持身體機能,在盡量沒有痛苦的方式下慢慢離開世間。

如果病症是無法康復,或是康復需要很大的痛楚,除了積極醫療以外,希望能夠提供安寧照護的選項,減輕面對死亡的害怕與痛苦,平順且安詳的離開世間。

利益與影響

讓病人可以不用拖著病痛生活,安詳又有尊嚴的離開世間。

減低無效的醫療負擔,讓醫療用在更需要的地方。

降低安寧療護的標準,讓需要的人有更好的選擇。

1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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