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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政府重新修改法源把船員證劃分為2類 一為職業漁民船證與一般釣魚用船證

提議者 小新

已附議351 (時間已截止)

尚須4649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16-12-10
檢核
2016-12-15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7-02-12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希望政府重新修改法源 把船員證劃分為2類 一為職業漁民船證與一般釣魚用船證 但是一樣要進行船員基本安全訓練 若要轉職業漁民船證就需先有一般釣魚用船證2年以上再限制出船數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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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與影響

這樣一來可以讓漁船載客釣魚讓漁民有收入減少過度補撈讓海洋休養

二來可讓民眾親近海洋又有法可管-還提供了娛樂減少假漁民的憂慮

三.還可減緩釣客與漁民的衝突營造雙贏

四.還可讓漁業署長期打壓釣魚活動的污名洗刷

五.進行過船員基本安全訓練的釣客也會有海上基本安全的常識

 

這樣利多的事政府何樂而不為

28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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