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黃藥師
檢核未通過
請政府依現行「藥事法」規定,由目前全國將近三萬名符合執業中藥資格之「藥師」執行中藥調劑業務,立即落實「中醫醫藥分業」!
提案原因有三:
一、台灣藥事人力充裕
104年衛生福利部出版的衛生福利年報,台灣藥師人數已達3萬3千多人,平均每萬人口藥師數高達14.2,相較WTO建議的4.1與OECD國家平均的7.6,顯見台灣藥事人力之充裕,甚至有過剩的現象。國家衛生研究院之研究也發現,依目前藥事人力供給趨勢有供給大於需求的現象。其中修習中藥課程達適當標準並取得證明,得執行中藥業務之藥師,據統計也已超過九成,將近三萬名!可謂是人才濟濟!
二、方便民眾選擇調劑處所
健保應支付社區藥局調劑中醫開立的中藥處方箋,以利民眾有權選擇其處方調劑處所,不僅方便民眾取藥,由知悉民眾用藥習慣的社區藥局藥師調劑處方,更能為民眾用藥安全、食藥交互作用作把關。
符合執行中藥業務資格之藥師,在優良藥品調劑規範之適當調劑環境下,健保就應支付社區藥局調劑中醫處方箋。這是藥師之法定業務,也是應有之工作權。103年中央健康保險署以部分社區藥局設施尚未完備為由,拒絕支付特約藥局調劑中醫處方箋,是不明事理、見樹不見林,健康保險屬只要願意支付社區藥局調劑中藥處方箋,有意願之藥局自然會備妥相關調劑設備。以此為由拒絕支付是倒果為因,推矮卸責,應立即修正!
三、應盡速落實中醫醫藥分業
全民健康保險自民國84年開辦,西醫已落實醫藥分業。民眾在醫師看診後,可持處方箋至藥局調劑領取藥品,經由專業藥師交付藥品,並說明藥品之使用方式與注意事項,且可透過雲端藥歷檢視有無藥物交互作用或重複用藥情形,徹底為民眾用藥安全把關。
然而中醫自健保開辦即納入給付,但至今仍未醫藥分業!檯面上中醫師擁有調劑權,然而實際上中醫師鮮少親自從事調劑行為,皆由櫃檯批價人員或工讀生代勞。台灣民眾同時就診中、西醫或同時使用中、西藥比例高達六成,中醫師不理解西藥作用機轉,遇到民眾同時服用中、西藥時,常無法提供專業藥物諮詢,因此成為現今民眾用藥安全的一大漏洞!
故應由修習法定中藥相關課程,得執行中藥業務之藥事人力充裕,政府應盡速落實中醫醫藥分業,由專業藥師替全民用藥安全把關。
一、解決藥事人力供給過剩問題
根據上述,藥事人力供給過剩,如落實中醫醫藥分業,能讓專業藥師適才適用。也能避免疊床架屋增設中藥師,不僅還需要培訓緩不濟急,造成民眾用藥安全的空窗期,更怕造成台灣藥政管理紊亂,一國兩制,民眾諮詢用藥時變成人肉皮球,求問無門。
二、中藥處方箋領藥更便利
全民健康保險支付社區藥局調劑中醫處方,落實民眾選擇調劑處所的權利,民眾不用再舟車勞頓的往返住家與中醫診所,可直接就近於住家附近社區藥局領取中藥處方箋,領藥更便利。
三、全民用藥安全把關再升級
西藥、中藥、成藥、保健食品等,進入體內都有生理活性,身體本身不會分辨中藥與西藥的差別,要如何安全使用藥物,必須透過專業藥師來把關。台灣醫藥政策過去偏重西醫,導致中醫藥政策脫節,民眾對中醫藥沒信心。
當西醫已落實醫藥分業,醫師、藥師皆透過雲端藥歷把關民眾用藥安全時,中醫仍躊躇不前,因此推動中醫醫藥分業後,能提升中醫藥專業的民眾觀感,由藥師把關用藥安全更令民眾放心。
相關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