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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強制公務人員14日休假規定,恢復不休假加班費

提議者 李水英

已附議59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41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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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7-09-08
檢核
2017-09-08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7-11-07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因為公務人員加班補休都休不完了,怎會還要求公務人員每年強制休特休14日?

難道覺得公務人員很閒可以一直休假嗎?

但事實不是如此,很多機關並無依法發給加班費,而是硬性要求改以補休方式處理,

導致公務人員每年光是加班補休都休不完了,哪裡還有時間休特休假?!

所以請公布近5年各機關公務人員每年加班時數還有實際補休情形。

如果公務人員很忙,則再強制他們休14天特休就是很沒有常識的規定了。

反而造成民眾觀感不佳,好像公務人員閒閒可以一直休假,要知道很多勞工每年連休1日特休都不可得。

所以請調查一般民眾(至少1000份問卷)對於「政府規定公務人員每年至少要休特別休假14日,是否造成民眾觀感不佳」的看法

如果最終調查結果是負面的,那請取消強制公務人員14日休假規定,老老實實、規規矩矩的發不休假加班費吧!

 

利益與影響

改變民眾對於公務人員看法,消除強制公務人員14日休假的不合理規定。

4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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