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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或廢止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檢舉魔人違法及惡意檢舉無效,及應予處罰

提議者 陳讀秀

尚須4993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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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1-09-07
檢核
2021-09-07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自行撤案
2021-09-09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檢舉魔人違法及惡意檢舉,卻無法律責任,造成民怨

惡意逼車或佔用車道造成他人違規後檢舉

違法修改照片或影片進行檢舉

連續惡意檢舉

非法蒐集(妨礙秘密)檢舉

以上行為無法律上責任,造成民怨

執法機關尚需合法收集證據始能開罰,檢舉魔人卻不用,造成民怨

修改或廢止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檢舉魔人違法及惡意檢舉無效,及應予處罰

利益與影響

人民有免於恐懼的自由,且警察義務量暴增

惡意及違法檢舉行為應負法律責任,及不生檢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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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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