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Geh,Diong-S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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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安,中華民國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兩岸的政治關係,目前互相不承認其主權,所以中華民國的法條中,基本上不會出現中華人民共和國的。
目前雙方的人民,想入籍另一方的國籍,實際上只要放棄戶籍,不用放棄國籍,因為不承認對方是國家,所以沒有放棄國籍之必要。
但這也造成不公平,其他國家的國民,想要歸化為中華民國國民,除非依法可保留原國籍,必須放棄原國籍。
不能因為不承認,就把對方的國家地位視而不見,既然要歸化成中華民國國民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就要一次乾淨浰落歸化。
有些已歸化成中華民國國民的大陸地區人民和港澳居民,會利用還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身分,會在中華民國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工作及破壞社會治安的工作,例如軍事諜報工作和組織暴力強迫他人支持中共統一臺灣,繼續為"祖國"效力,不得不防犯。
既然法條無法寫中華人民共和國,就寫中國共產黨政權。
建議立法和修法:「大陸地區人民和港澳地區居民,欲歸化為中華民國國民,必須先行完全和永久放棄中國共產黨政權給與之所有身分。」,身分,就包含了國籍和戶籍。
中華民國國民,欲歸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立法和修法:「中華民國國民,欲取得中國共產黨政權給與之所有身分,必須先行完全和永久放棄中華民國國籍與臺灣地區戶籍;無臺灣地區戶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必須先行完全和永久放棄中華民國國籍。」
既然國籍二選一,不可以兩邊領好處,要歸化,就一次乾淨浰落歸化。
這也是考量到中華民國的國家安全問題和社會治安問題,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是要大家共同維護的。
一次解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歸化為中華民國國民、中華民國國民歸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國籍和戶籍議題,讓在公務作業上會清晰和方便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