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飯糰
檢核未通過
1.立即撤銷景福門圓環(仁愛路與凱達格蘭大道交會處)現行禁行機車且設計明顯歧視機車的規定:
同道路汽車可以直行一次通過該路口,機車直行卻需要二段式右轉進入圓環,沿圓環線前進還要再次待轉只為了讓汽車優先通行,不合常理且嚴重歧視機車駕駛人,與汽車一律直行通過圓環相比構成不公平待遇,應檢討該規定合理性與必要性。
見圖1 汽車直行20秒,機車直行2分鐘以上
2.取消圓環內側禁行機車的規定
正常禁行機車之理由係稱內側車道為「快車道」,四線以上車道內側通常都為快車道,禁行機車。但實際上圓環行駛需全程慢速轉彎,尤其內側車道是最大角度轉彎,應是最慢速車道。該路段也無十字路口直行設計,不應禁止機車行駛慢車道。圓環不適用四線道以上內側禁行機車的原則,強行規劃禁行機車路段反造成民眾用路困擾,道路設計困難,並增加大量不必要之交通事故。
且台灣無任何法規規定圓環內側一律禁行機車,其他地方圓環機車同樣可以行駛內側車道
見圖2 愛國西路與公園路內側未劃設禁行機車
1. 促進交通平權,保障機車族基本通行權益:
目前景福門圓環設計導致直行機車需三次停等紅燈繞行,而汽車可直接一次紅綠直行,違反《中華民國憲法》第7條所保障的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則。
2.降低交通誤導與事故風險:
取消明顯不適用於圓環的禁行機車規定,以及降低規劃道路困擾以及減少事故民怨。
3.與世界圓環規定同步
提升國民素質,增加台灣駕照被國際認可的機會,汽機車均需了解正確通過圓環的方式,與全世界開始接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