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KanChang Huang
檢核未通過
一、「國家財政困難」不是只改退休金,應檢討調降薪俸!!當前行政院長及部會首長、政務官月薪應調整最高不能超過10萬元!
二、請行政院作國家財政困難的改革表率,依大法官釋字第717號解釋文:調整金額不違反信賴保護原則,儘速提案將「總統、政務官、民選縣市鄉鎮首長、立法委員及各級民代,其在職薪資、福利及退職酬勞禮遇金,最高金額法定不得超過事務官(軍公教警在職15年平均薪資),調整薪水額度並不違憲,以挽救國家財政困難,少子化,以免不公不義的財富分配持續下去,為世代正義起而行!請快修法將最勞公低薪資上調到3萬6吧!這樣勞退加勞保才能拉近軍公教!才符合公平正義原則!
近6兆國債未償還,全面執政應全面負責、男兒應為國家計,豈可自顧領高薪!請行政院長儘速提案立法院將行政院政務官等月薪比照事務官待遇(以軍公教警15年平均薪資為上限),一起列為被轉型正義的被改革對象,大刀闊斧的調整月薪,人民是支持的,改革及國家財政困難是全民共識!為了下一代!也為了國家永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