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J.P. LIANG
檢核未通過
1. 亞洲太平洋經濟合作會議現有21個成員經濟體(Member Economy),自從1993年第一次APEC經濟領袖會議在美國西雅圖舉辦到 2018年第26次將在巴布亞新幾內亞舉辦, 唯獨"中華台北"與"中國香港"未曾主辦領袖高峰會議, 形同矮化台灣地位.
2. 因中國打壓台灣國際空間, 總統府每年只能指派對岸首肯的"代表"參與會議, 人民民選的總統卻從沒機會與各國領袖進行實質的會談交流, 不利於台灣的生存與發展.
有鑑於此, 我國政府應成立"申辦 APEC領袖峰會小組"隸屬總統府積極爭取發聲, 並就於此次越南會議期間向各國領袖表達台灣申請主辦的意願&企圖心.
1. 各國元首聚集台灣會議, 將大幅度提高台灣的國際能見度.
2. 台灣總統可當面與美國, 日本, 韓國, 澳大利亞, 印度等各國元首會談, 將有助於亞太平洋區域的安全&平衡發展, 同時也符合美國 Indo-Pacific 政策利益.
3. 中國領導人將親自到訪台灣, 可近距離觀察台灣社會與民主發展, 避免中南海對台灣的誤解導致誤判, 同時進行兩岸領導人會談, 可維持兩岸和平發展.
4. 台灣可與南亞各國領袖加強關係, 進行各產業&企業代表的訪問, 有助於新南向政策推動, 促進台灣經濟發展.
5. APEC部長級會議11個專業工作小組, 可讓行政院各部會與國際間各領域交流, 有利於公共政策的形成, 包括產業科技、人力資源開發、能源、海洋資源保護、電信、交通、旅遊、漁業、貿易促進、農業技術合作和中小企業.
6. 主辦國台灣有望將會員所用的官方名稱 "中華台北" 正名為"台灣", 為加入各國際組織或聯合國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