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Hiker Huang
建議將部分退休俸轉換成「軍公教退休俸消費卡」
有關軍公教年金改革,專家們大都只朝著降低「替代率」,砍掉多少退休俸來思考,而反對年金改革的社團一昧地堅持反對,其實,再多的說理也抵擋不住「世代正義」的大纛,最後就是被定義為「既得利益者」依法被動的減少領取退休俸,以達「社會正義原則」。
本文不討論各界對年金改革的正反理由,僅提出我與家兄的一種發想。
發想緣起:
今年元月起縣政府發給年滿65歲的縣民一張「敬老卡」,每月儲值1,000元供當事人乘坐所指定的公共運輸車種抵扣車資之用,於當月底結算儲值金,若尚有剩餘就自動歸零,並重新儲值1,000元。
有鑒於據中華經濟研究院於2016年4月20日發布《臺灣經濟預測》,分析「經濟成長率及其貢獻因子組成」,指出:2016年「國內需求組成」對經濟成長之貢獻,以民間消費之0.60個百分點為最高(註1)。林全行政院長於6月18日針對台灣綜合研究院昨日預測台灣今年經濟成長率只有0.92%,回應媒體指出:現在最主要是希望提振投資,和消費增加,才能讓景氣下滑趨勢放慢(註2)。
建議辦法:軍公教退休俸要從現行的每半年發放一次改為按月或按季發放,比照上述「敬老卡」的方法,將部分退休俸轉換成「軍公教退休俸消費卡」,規定每月或每季發给的退休俸要消費多少成,當月或當季結算若未消費完固定的比例──扣除原可留存一定比例的退休俸做為養老、醫療外,其餘則悉數轉存一個基金會(例如成立長照基金會)。
說明:上述只是一個發想,不是很成熟.也不周延。因為退休俸相當多元,有領全退、半退,月退、四分之一退。當在檢討「18%優惠年息」時,就從來未仔細分開來思考,如果齊頭式地一律降到9%,這也不是公平的。試想全退或半退,不論如何刪減,當事人都保有已經入袋的退休金,一樣享有「18%優惠年息」;而領月退的就像牛鼻穿了拉繩,任你牽著走,不然你就是反改革,是壓垮經濟的「老賊」。唉,真是情何以堪!
基本上,將部分退休俸轉換成「軍公教退休俸消費卡」,使應用扵各行各業的消費(含公益捐助),促進經濟發展,提高GNP,也是軍公教退休人員免於社會上逐漸形成的階級對立,積極支持政府提振經濟的一種貢獻。政府也不至於失信,達到社會和諧、共好。
至於退休俸是退休養老之用,是屬於個人財產權或福利金?有待釐清。若將部分退休俸如上所述的改法有無違憲?如何克服這個大前提。
改革需要缜密、周延オ會獲得大都數的支持。大前提克服了,有關各類(軍公教)各種(如全退者已領,只能從優惠年息來處理.......)的退休俸其消費的成數如何訂定,消費類別的規畫以及怎樣オ能促進國內消費、提振經濟,須否訂定實施該辦法的施行期限,則請專家們審慎研究,確實執行。這種促進消費,提振經濟的措施--「軍公教部分退休俸消費卡」,請問您覺得可行嗎?請賜髙見,或與更多人討論修正。謝謝!
共同建議人:黃昭夫(89年度退休)0939232626 (608)嘉義縣水上鄉外林華林街52號 &黃昭侃(93年度退休)0928357754 (608)嘉義縣水上鄉中興路412號註1:http://www.cier.edu.tw/ct.asp?xItem=12375&CtNode=105&mp=1
註2: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618/888755/
部分退休俸轉換成「軍公教退休俸消費卡」,使應用扵各行各業的消費(含公益捐助),促進經濟發展,提高G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