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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公務人員職場霸凌防制法

提議者 吳達恩

已附議34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66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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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4-11-21
檢核
2024-11-22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5-01-21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於我國,勞工遇到職場霸凌時,有著明文的法律規定可以怎麼申訴以及罰則如何,可換到公務員身上,卻沒有一定的保障

於11/20號,有則公務人員遭受到職場霸凌而選擇在辦公處自縊的新聞爆出,更加諷刺的是,這件事情是發生在我國勞動部地下。

可見我國公務人員職場霸凌防治法的訂定已經不能再等了,若是再等下去,天曉得那天會再有其他的自縊事件發生

利益與影響

公務人員的基本權利可以得到法律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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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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