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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議者 YINGJU TU
只要經法官判刑確認執行需入監服刑者請自付入監相關費用
例如吃的三餐費用,穿的監獄服裝,(本人認為納稅人的錢不是用來發在無法改善國家建善,促進國家進步的受刑人部份)
既然犯了法就應該自已負擔入監服刑的費用
1讓國家減少支出在受刑人部份,才有多餘的錢花在更重大的建設上.
2有效喝止犯罪!!!或許大家一聽到入監服刑還要自己付費,在犯罪率上可能會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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