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說明
有關全責照護相關推動說明如下:
一、因應人口老化、少子女化日趨嚴重,及國人住院期間的陪病文化,尤其92年SARS疫情,因看護工於醫院內及各醫院間遊走,引發院內感染,嚴重影響病人健康與安全。為降低院內感染率,改善病人照護品質及減輕民眾照顧住院病人之負擔,本部自95年迄今積極推動全責照護計畫,業完成模式建立、試辦、培訓與管理、制度探討、品質監測、工作手冊建立供各醫院參考與推廣。
二、為持續推廣與因應臨床照護實務多元所需,在尚未確定相關財源前,本部自106年起依全責照護之理念與精神,鼓勵醫院主動推動「住院病人友善共同照護模式」(即照顧服務員共聘模式)。該計畫由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承辦,針對有意發展友善照護模式或已具有發展經驗之醫院進行輔導,並選出因地制宜、因院創新之典範醫院,透過參與醫院之表揚推動優良之醫院,期引領與帶動,做為各類型醫院發展之標竿;同時研議及發展適合國內本土且多元型態之住院病人友善照護模式。
三、上開計畫自106年7月起透過座談會、諮詢輔導等方式,建立6大輔導指標,並有34家醫院(含19家區域教學醫院、9家地區教學醫院、6家地區醫院)主動參與響應推動,並就其推動經驗分析及發掘國內較可行之3種(具自主運作及永續性)共照模式(如委外、推介及自聘模式);另藉由參與的34家醫院之友善照護收費統計顯示,民眾聘僱1對多照顧服務員,較之前聘僱1對1看護,每日費用支出平均可減少46.1%,大大減輕其經濟負擔(新聞網址:https://www.mohw.gov.tw/cp-3795-41732-1.html)。
研商辦理情形
一、為確認提案人之提議內容,本部於107年7月12日邀請提案單位召開提議訴求釐清會議。該會議之紀錄,經送出席人員確認後,併為正式回應之附件(如附件)。摘要如下:
(一)醫院應全面推動全責護理及增聘護理佐理員(NA)。
(二)護理人員法修法增列護理佐理員或其法源進行入法。
(三)健保部分補助每床照顧費用200元/天。
(四)以鼓勵加分方式,納入醫院評鑑。
二、有關提案單位之訴求,針對醫院應全面推動全責護理及增聘護理佐理員(NA)與護理人員法修法增列護理佐理員部分,需與護理團體凝聚共識及研議修法之可行性;有關健保部分補助每床照顧費用200元/天與以鼓勵加分方式,納入醫院評鑑部分,由本部相關單位就推動之可行性進行研議與分析。
三、本部受邀列席107年7月14日台灣護理學會與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共同召開研商「全責照護護理輔助人力相關議題」會議,護理團體與提案方針對本點訴求立場不盡相同(包含:是否納護理人員法、名詞使用等),護理佐理員是否為護理人員須就護理人員分級分工制度整體研議取得共識後再修法。是日決議及建議事項如下:
(一)護理佐理員是協助護理人員之輔助人力,非護理人員,不應增列於護理人員法中。
(二)護佐由醫療機構聘任,協助護理人員執行非專業工作;照服員由家屬聘任,協助病人生活照顧。
(三)為推展護佐制度,可將醫療機構設置護佐制度列入醫院評鑑加分項目。
(四)有關「全責護理」一詞,宜修改為「全責照顧」或「全責照護」,避免直接使用「護理」二字。
參採情形
一、「醫院應全面推動全責護理」:持續鼓勵醫院推動住院友善照護模式,發展因地制宜、因院創新之友善照護模式,於近期將完成住院友善照護指引與簡版說明,供醫院推動之參考,屆時將公告於護理及健康照護司首頁(https://dep.mohw.gov.tw/DONAHC/mp-104.html)。
二、「護理人員法修法增列護理佐理員或其法源進行入法及增聘護理佐理員(NA)」:現行法令並無護理佐理員之定義、聘僱等相關規範,針對其定位、工作範疇、人力配置等需再研議;護理界主張護理師及進階護理師,護士考試亦於102年取消,護理佐理員是否為護理人員須就護理人員分級分工制度整體研議取得共識後再修法。
三、「健保部分補助每床照顧費用200元/天」:
(一)護理人員於執行相關護理措施中,基於病人生理、心理之需要所提供之服務皆屬健保給付範圍,因全民健保給付醫院各項醫療服務給付項目之支付標準,係以該項目整體投入之成本包裹支付,故已包含醫師、護理或醫事人員等人力及醫院軟硬體設施與耗材之成本;又護理工作在醫院中含括範圍相當廣泛,除住院護理費採獨立列項外,舉凡健保支付之各項檢查、處置、手術或麻醉,甚至門診診察費等費用中皆已含括護理人員之投入成本。至非醫事人員(如照顧服務員)提供之服務因非屬醫療服務,依法皆不屬健保給付範圍。
(二)因現行護理佐理員非屬醫事人員,且執行服務屬於生活照顧,依法不屬於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待確認護理佐理員之定位並完成護理人員法修法後,再按健保相關法規認定是否符合健保給付範圍。若符合健保給付範圍,納入支付亦將造成財務影響衝擊(如以106年住院天數及每人每日200點推估,全國急性一般病房每年約需41億點),則須於總額預算中爭取適當之預算支應。
四、「以鼓勵加分方式,納入醫院評鑑」:本部醫事司業於107年8月20日以衛部醫字第1071665505號函請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納入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制度研修之參考。
後續推動規劃
有關提案單位之意見,為鼓勵醫院於財務自主前提下推動友善照護制度,本部近期將以「去陪病文化」之觀念進行相關宣導,並完成「住院友善照護醫院指引」(屆時將公告於護理及健康照護司首頁:https://dep.mohw.gov.tw/DONAHC/mp-104.html)與宣導片(含指引、懶人包),作為醫院推動指引及提供民眾宣導之素材。另針對護理人員分級分工制度之部分,擬另透過計畫委託方式,請專業團體就我國護理人力分級制度及業務分工之可行模式研議規劃,期透過更多專業團體對話、溝通及共識,研議未來具體可行之分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