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Victor
目前,在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2-2條,雖有明定,
「各級政府及其附屬機關(構)、學校所建置之網站,應通過第一優先等級以上之無障礙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
實務操作上,視覺障礙者仍可能在瀏覽網站或使用App時遭遇徒刑驗證碼認證的困難。主要原因,是這些徒刑內容,無法被語音輔助技術識別。
讀取驗證碼遭遇困難的情境,橫跨公私部門網站。包括:
輔助措施
幸運的是,國內已有部分網站設計者及 App 開發者,注意到這個困難,並提供了文字或語音驗證的輔助措施。以下是幾個範例:
一、希望藉由這項政策的推動,落實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2條,協助身心障礙者參與社會。逐步營造更友善的資訊環境,讓無法辨識驗證碼的用戶在獨立使用相同資訊服務時,無須假手他人。
二、讓更多視障者受惠:依據衛福部與內政部資料,截至106年12月,視覺障礙者人口數為56,830人,佔總人口23,571,227人比例,約為0.24%。如果此政策順利推行,能讓5萬多視覺障礙者受惠。雖然人口佔比0.24是極小眾的需求。但考慮驗證碼輔助措施的技術已日趨成熟,加上台灣高齡化可能衍生的後天失明潛在人口。綜合這些因素,希望有更多人支持這項公共資訊無障礙提案。
三、希望「為圖形驗證碼加入輔助措施」,能成為網站通用設計的一部分。如此,這將不在是為某些用戶特別增設的措施,而是網站建置的一般標準。
Q&A
Q1: 「為圖形驗證碼加入輔助措施」如能成為網站建置的一般標準,這跟現在的情況有什麼差別嗎?
A: 「為圖形驗證碼加入輔助措施」如能成為網站建置的一般標準,如此一來,只要有驗證碼的地方,就有輔助措施。反之,則可能在同一個網站,出現不一致的情形。
例如,高鐵在「訂票」頁面已有輔助措施,但T Express手機票證購票證明列印頁面,這裡出現了驗證碼,仍等候網站維護人員加入輔助措施。
郵局在「郵遞區號查詢」頁面也有輔助措施,但在網路郵局頁面,同樣出現驗證碼,等候網站維護人員加入輔助措施。
「為圖形驗證碼加入輔助措施」如能成為網站建置的一般標準,前述的例子,用戶就有機會獲得更好的使用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