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廖凱弘
已附議25 (時間已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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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為一個高等教育的工作者,無論專任或兼任,他或她均應該享有《憲法》所保障的基本學術自由,而不受到干擾或限制。大學兼任教師被排除在申請科技部的研究計畫的資格。依現行的「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大學兼任教師是無法獨立申請研究計畫的,他或她必須依附在其他專任教師之下,才可能從事學術研究,延續其個人的學術生命。因此,本提案希冀科技部能修訂上述要點,以免造成歧視性的排除。
國家對大學兼任教師最殘忍的,是科技部從整個制度上,即完全忽視甚至排除大學兼任教師得以作為一名「學術研究工作者」的身分,進而剝奪兼任教師所能進行學術研究工作的權利義務、資源與自由。 科技部應即時做出修正,不能用現存具歧視性的、且有違憲之虞的「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來排除特定研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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