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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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皮毛製品常用的動物有水貂水貂、貉、狐狸、獺兔、安哥拉兔最常見!
在台灣的動物保護法及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禁止宰殺傷害犬貓和保育類動物,
且相關製品不得輸出輸入、陳列展示、買賣加工等,但像是經濟動物如兔子並未有法律明定禁止屠宰來取得其毛皮,
台灣也並無禁止動物皮草的合法進口。
台灣本身不產皮草,目前台灣所流通的皮草九成以上皆來自中國!
目前假皮草的觸感跟視覺等都已經可以做得跟真皮草很接近,所以已經不再需要依賴真皮草!
在國際上立陶宛立法禁止皮草養殖(2027全面生效)是歐洲第二十國禁止皮草養殖的國家!
參考資料 (1)https://ppg.ly.gov.tw/ppg/SittingRelatedDocumentReportMatter/download/agenda1/02/pdf/08/08/09/LCEWA01_080809_00011.pdf
(2)https://www.lca.org.tw/news/node/7293
(3)https://animal-friendly.co/farm/42753/
(4)https://www.facebook.com/taiwanspca/photos/a.193495929312/10158655320879313/?type=3
(5)https://playing.ltn.com.tw/article/22293/1
減少動物被殘忍殺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