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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該剝奪民眾使用野溪溫泉的權力

提議者 tt

已附議17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83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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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2-07-05
檢核
2022-07-06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2-09-04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不應該剝奪民眾使用野溪溫泉的權力

野溪溫泉需要的是管理,而不是禁止

台灣的法律多如牛毛,政府只要想封,就找的到理由,八煙溫泉,烏來野溪溫泉開罰的原因都不一樣,
希望這是一個通則,不要再剝奪民眾使用野溪溫泉的權力

公務員不想扛責任,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我能理解,
但,如果是跟溫泉業者勾搭,用環保的藉口封溫泉就有一點過頭了

利益與影響

還給民眾使用野溪溫泉的權力
就跟爬山一樣,有懸崖峭壁,去的人要自負風險,而不是封山,政府只須善盡告知的責任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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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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