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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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國小到大學,依照教育部體育署的規定,學生定期都必須進行體適能施測,項目包含「坐姿體前彎」、「一分鐘屈膝仰臥起坐」、「立定跳遠」、「800/1600 公尺跑走」等項目。其中測試心肺適能的跑走項目,現行制度為男學生跑 1600 公尺、女學生跑 800 公尺,歷年引起相當多討論。
► 學生因男女跑走距離不同,恐造成同學的歧視或嘲笑
男同學甲是一位身型較為瘦小的中學生,到了每年一次的體育測驗時總是讓他焦慮不已,其中他最害怕男生的1600公尺跑走測驗,因為班上同學總是會說:「你怎麼像女孩子一樣跑到800公尺就氣喘吁吁的呀!」,也因為這份焦慮,讓他越來越害怕上體育課,越來越疏遠班上的同學......
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4條規定:「學校不得因學生之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而給予教學、活動、評量、獎懲、福利及服務上之差別待遇。但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者,不在此限。」我們認為心肺耐力存在「個體差異」而不是「性別差異」,因此根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的規定,不應該因為性別不同而給予不同的體適能施測距離。
►是否只有區分性別的方式,才能達成所謂的「公平」?
根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建議,心肺適能的測驗方法包括登階測驗、十二分鐘跑走測驗和女生800公尺/男生1600公尺跑走測驗等幾種方式。因此我們認為,若沒有「跑步」的必要性,選擇不採用「因為性別而有不同標準的測驗」,可降低學生的困擾及減少此制度的爭議性。
►體育署:跑走測驗即將改為折返跑,預計明年8月實施
體育署近期針對此議題提出回應,預計將800/1600公尺跑走改為「減速耐力折返跑」,並於明年8月正式實施,具體施測辦法及常模資料庫正在建立中。但有民眾憂,進行折返跑前若未受過專業訓練,施測時恐有韌帶斷裂、膝蓋受傷的風險。
►心肺適能測驗採分級制度,讓學生自行選擇
綜上所述,我們認為可試將現行制度改為類似英文檢定的分級測驗,學生可以依照自己的基本體能和身體狀況選擇相對應的測驗距離,不再因性別不同而受差別對待。
跑走距離共分為800公尺、1200公尺、1600公尺三個等級,不同距離分別對應限制完成的時間。以現行測驗制度中被使用最多的「固定距離跑走」為基礎作修正,將教師及學生因需要重新適應測驗制度的不便降到最小,在解決原制度為人詬病的「男女不平等」疑慮的同時,亦可讓學生在測驗中達成鍛鍊身體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