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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將金門大橋納入公路法規定之公路系統管理

提議者 yuisi

已附議9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91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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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0-10-05
檢核
2020-10-05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0-12-04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中華民國公路法修法後,適用於中華民國全國範圍管理公路系統,但目前金門縣、連江縣(馬祖)的公路一直尚未納入公路法規定的共錄系統管理,有鑑於現有金門縣境內道路均已屬於金門縣都市計畫道路系統,而興建中的金門大橋是由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所興建,因此建議金門大橋與聯絡道路的完工後,能成為中華民國福建省首條依公路法管理的國道或是省道系統並給予編號。

利益與影響

為了中華民國法律上的整體性,與中華民國台灣的現況,舊有的台灣省與福建省的管理應該要統一標準,目前台灣省政府的相關業務均已移轉至中央政府,相關法規也已適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全國,因此藉由將金門大橋納入公路法規定的公路系統來管轄,可象徵性的統一全國的公路系統標準,而不再區分為台灣省與福建省來造成分化兩地間行政上的差異姓。

1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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