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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開放「開車或騎車抽菸」列為可檢舉項目

提議者 Emily

已附議112 (時間已截止)

尚須4888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25-09-13
檢核
2025-09-16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5-11-15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自從修法後,開車或騎車抽菸已不再屬於可檢舉的違規項目。然而,抽菸行為在駕駛過程中不僅容易導致注意力分散,降低行車安全,也會產生二手菸,影響乘客與其他用路人的健康。
因此建議:

  1. 恢復將開車、騎車抽菸列為可檢舉項目,並透過民眾檢舉提升執法效率。
  2. 加強宣導與教育,提醒駕駛人抽菸對行車安全與公共健康的風險。
  3. 搭配罰則與勸導,以有效降低此類行為發生。

利益與影響

政策利益

  1. 提升交通安全:駕駛在點菸、吸菸、丟菸蒂時,容易導致分心,檢舉機制能有效減少事故風險。
  2. 保障公共健康:二手菸對乘客及鄰近用路人有害,特別是兒童與慢性病患者,更需要保護。
  3. 強化社會觀念:透過規範與檢舉,能讓更多駕駛人養成不在行車中抽菸的習慣。

影響與展望

  1. 短期內可能增加檢舉案件量,但透過宣導與執法,駕駛人會逐漸改善行為,長遠而言可降低交通事故與二手菸暴露。
  2. 此舉有助於提升台灣交通安全形象,並與國際先進國家逐步重視的「行車環境健康」趨勢接軌。
  3. 政府形象也將因「回應民意、保障安全」而獲得正面肯定。

2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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