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Jacqueline
已附議285 (時間已截止)
尚須4715個附議
狂犬病傳染是由患有狂犬病之動物,其唾液中含有病毒,狂犬病病毒即從已感染動物的唾液中隨著抓、咬所造成之傷口而進入,然而多數養貓家庭是不會帶貓咪外出,若是看醫生也是關在外出籠,對於上述這種養貓情形得到狂犬的機率為0。
應規定:
1.帶貓咪外出者申請「貓咪外出證」,帶貓咪外出時配戴證明。
2.「只」強制其貓咪施打狂犬病疫苗,不外出之家貓則免。
依上述提議內容補充:
1.希望政府訂定「貓咪外出證」之申請,其原因是政府只須針對申請者去篩查是否帶貓咪施打狂犬疫苗,而帶貓咪外出時若無配戴「貓咪外出證」,民眾可方便檢舉,預防成效較高。
2.多數養貓家庭都希望能免強制施打狂犬疫苗(多數家貓不外出),若訂定「貓咪外出證」之申請(如上1所述)能換取不出門之家貓強制打狂犬疫苗,大多數不外出之貓家庭會願意配合實施檢舉。
利益:
1.實施上述提議可以針對高風險貓咪群體預防狂犬病之發生及傳染風險。現行貓施打狂犬疫苗法規,非常容易鑽漏洞,只要貓咪不看醫生或是沒有註冊晶片就無法確認是否施打。
2.地方政府有補助狂犬疫苗免費施打,若實施上述提議,不外出貓不強制施打疫苗,可以節省補助的疫苗經費。
3.篩出高風險貓咪群體(佔少數)比篩出全部貓咪是否施打疫苗減少很多成本。
影響:
1.多數養貓家庭支持。
2.預防成效較高。
3.節省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