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劉子維
檢核未通過
先說明訴求:
1.上學時間改為9:00~17:00
2.刪減課綱內容
3.將輔導課(第八節)改為申請設立
此為一連貫的改變,減少任何一種都會讓其餘利益減少或前功盡棄。
在國高中階段時常會有在早自習及輔導課(第八節)進行考試與上課的現象發生,然而根據法規在早自習不應該進行納入學業成績評量計算的考試,在輔導課也不得提前講授課程內容,但以上現象比比皆是,新聞一搜一大堆,教育部也將其列入「教學正常化」之一,最近還新增課業輔導實施正常化檢核表要求學校自我檢核,相信不少人國高中也遇過這些事。
從民間團體跟新聞上發現會造成上述現象的一大原因為「課上不完、要趕進度」,但其實課綱的安排是用7節課的標準下去訂定,也就是說這些課程本來就該在7節課內教完,違法問題叢生代表不是教師的教學方式有問題,參考國外的教學進度可以發現台灣的上課內容又多又雜,希望可以透過刪減課綱內容來避免學校要在第八節、早自習違法考試及上課。
首先刪減課綱內容讓教師可以真的在7節課內把課教完,再來是將輔導課改為申請制,實際上並不是那麼多學生希望、需要參加輔導課,最近部分高中也嘗試減少、取消第八節,但考慮特殊需求及教育資源缺乏的學校仍可開設申請。
最後說明調整上學時間的三個目的
1.避免校方以其他名目開設輔導班:目前第八節違法狀況從數據上顯示比例很高,但學生不懂也不敢主動檢舉、督學等監督人員也分不清該班正在複習進度還是上課程內容,如果目前的監督機制沒有問題那現在就不會有這麼高的違法比例。
2.減少制度改變帶來的衝擊:學生跟家長已習慣目前生活模式,避免出現放學到回家、補習的空檔。
3.增加學生睡眠時間:根據相關的醫學研究,其實青少年的睡眠機制本來就是晚睡晚起,這是生理問題,難以改變,另外睡眠充足比起長時間的上課時數更有效率,且睡眠不足還會影響健康,台灣上課時數已名列世界前茅,學生睡眠時數受到補習文化影響更是嚴重不足,望此能增加學生睡眠時間,提升效率。
參考資料:
2.違法課輔投書、評論1,違法課輔投書、評論2,違法課輔投書、評論3,課輔意願表僅有「參加」或「同意」,國高中睡眠及課輔調查。
3.美國國家睡眠基金會專家共識,青少年偏向晚睡晚起,青少年偏向晚睡晚起2,延後上學好處,新加坡研究延後上學學生躺床時間增加
1.學生睡眠時數及品質增加,提升效率。
2.讓教師在7節課內教完課綱內容,不必透過在第八節或早自習違法上課考試達成目的。
3.避免學校仍透過輔導課或巧立名目教授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