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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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台灣民主蓬勃發展,如今小黨林立。
在台灣的地方選區往往會出現兩個以上理念相近的候選人互相搶票,其結果就是讓不符多數民意的候選人勝出,又或者是選民將選票屈就於較可能勝選的候選人,而不是心目中最合適的人選。
如若如此,這樣的選舉應該不能代表這個國家的民意。
為了減少這個現象的影響, 本人提議將選制更改為兩輪制,並且將選票從單選制改為複選制。(最支持的選為1,第2支持的選為2,以此類推,不支持的不要選)
每張選票順位第一的候選人為選民在該張選票所選的第一輪的候選人。
在第一輪結束後,票數最多的前兩名候選人進入第二輪。
進入第二輪後,每張選票順位第高的候選人為此選票第二輪的候選人(如果選票上的候選人在第一輪都淘汰了這張選票就變廢票)。
希望透過選舉制度的改革可以減少因為選舉制度的缺陷所流失的民意,讓國家的選舉更加公平,讓人民可以選出更符合民意的人民代表。
人民不該被選舉制度綁架,國家也需要合適的人才來改革台灣,讓國家變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