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杜昱慶
檢核未通過
1.離婚率高,顯示目前的異性婚姻制度已經失去意義
根據內政部的資料,2015年台灣的離婚數將近6萬多對(異性婚姻佔的比例高達100%),從這個現象可以看出有很多人不尊重婚姻,把政府給的方便當隨便,把神聖的婚姻踩在腳底下,政府應該收回這項權利。
2.異性婚姻不符合兒童的最佳利益
在台灣,每年有無數的兒童受到虐待(體罰)、遺棄、性侵害等不人道對待,代表異性戀家庭無法維護兒童最佳利益,讓許多兒童活在痛苦之中!
3.異性婚姻衍生許多社會問題,台灣已經沒有本錢再亂下去了
台灣近年來的社會問題越來越嚴重,特別是殺人、搶劫、詐騙、酒駕、組織犯罪(如:護家盟)等犯罪的人越來越多,這些人都成長於異性戀家庭,代表異性戀家庭無法發揮家庭的教育功能,衍生許多社會問題,讓台灣社會充滿爭議與內耗。
4.在異性婚姻制度下,台灣的生育率越來越低,如果再這樣下去,將不利於台灣的家庭延續與人口發展
近年來,少子化的問題越來越嚴重,很多人結了婚又不傳宗接代,如此將拖垮台灣的競爭力。
5.異性婚姻將助長異性戀霸權
台灣社會長期存在異性戀霸權,社會中到處充斥著異性戀,如果連家庭裡面都是異性戀,萬一孩子變成異性戀怎麼辦。
6.異性婚姻實施了那麼久,該檢討了
每一項政策、法律都應該檢討,異性婚姻在台灣實施了這麼久,完全沒有被檢討過,是時候檢討這個制度了!
享權利就應該盡義務,既然那麼多人不珍惜自己的權利,濫用婚姻制度。不如廢除異性婚姻制度,改為同性婚姻,看看社會會不會好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