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smart300
目前醫用大麻(大麻二酚,CBD)在疼痛、躁鬱症、巴金森氏症等方面都被證實療效顯著且幾乎沒有副作用,同時與二級毒品四氫大麻酚(THC)不同的是,大麻二酚(CBD)並沒有成癮性。大麻二酚雖然並非管制藥品,卻需要醫師透過區域以上等級的醫院提出申請才能夠提供病患使用,不能夠像Fluoxetine等精神藥品由醫師處方即可使用,主管機關對於有需求的病患加上這層限制是沒有意義且極度不公平的。
若此提議通過,對於大麻二酚有需求的病患將可以獲得公平的用藥機會。且由於列為處方藥,大麻二酚的發放將由醫師把關,不會有類似於國外濫用的疑慮。
*過量使用可能引起暫時的嗜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