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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議者 ZZMC
已附議300 (時間已截止)
尚須4700個附議
我國只要是蓄意殺人者,一併都會說自己是精神病患者,這樣來躲避死刑,請問這樣是正確的嗎?,只要一有死刑,某聯盟又會出來喊話,別人小孩死不完?
建議 殺人罪從死刑、無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改成統一處死刑。
台灣現在許多殺人犯都逃過死刑,就算被判死刑也要等法務部部長准核才能執行。但施行新制度後,定讞超過一年立刻執行,可避免死刑犯因廢死聯盟阻擋而逃過死刑。殺人一律處死則能防止兇嫌因只殺死一兩個人而逃過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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