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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死刑制度需改變,精神病殺人需死刑

提議者 ZZMC

已附議300 (時間已截止)

尚須4700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20-03-15
檢核
2020-03-17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0-05-16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我國只要是蓄意殺人者,一併都會說自己是精神病患者,這樣來躲避死刑,請問這樣是正確的嗎?,只要一有死刑,某聯盟又會出來喊話,別人小孩死不完?

 

建議 殺人罪從死刑、無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改成統一處死刑。

利益與影響

台灣現在許多殺人犯都逃過死刑,就算被判死刑也要等法務部部長准核才能執行。但施行新制度後,定讞超過一年立刻執行,可避免死刑犯因廢死聯盟阻擋而逃過死刑。殺人一律處死則能防止兇嫌因只殺死一兩個人而逃過死刑。

16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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