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急診小菜鳥
建議修正並落實 專科護理師分科及甄審辦法 第二條之專科化分科(內科、外科、兒科、婦產科、精神科、家庭醫學科、社區科)
根據衛福部 112年1月5日關於專科護理師甄審辦法修正案,經修正後要合併科別,若合併科別將造成病人安全大幅風險增加,病人死亡率將上升,且訓練過程中內科專科護理師無參與外科臨床訓練,術後照護重點並未如外科專科護理師熟稔,另者兒科組歸類於內科專科,然而小兒科非成人之縮小版,這也是兒科醫學會在呼籲的,臨床思考模式並非與成人相似,對於跨科照護之專科護理師職業壓力大增,更會減少專科護理師的留任,然而合併科別,也將促使醫院經營者因應節省人力成本,隨意將專科護理師跨科別調動,將影響患者對醫院的信任度,也大幅增加病人安全的風險,若有醫療糾紛也增加了許多社會成本也增加醫院對於醫療糾紛的支出成本增加,甚至造成執業人員可能背負民事或刑事責任,且違反勞動基準法第10-1條調動五原則,本來法規限定科別將有助於專科護理師專科化,對於各科別專科化照護有相當大的助益,且國家研究院對於進階護理師的建議是確立並增加專科護理師類別(國家衛生研究院:台灣護理人力發展之前瞻策略規劃:148)及數量而非混為一談,因此對於此次修法可能造成專科護理師去專業化,患者生命安全增加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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