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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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夜間行穿線照明,刻不容緩!
勿忘:台中東海大學生案 1死1傷
勿忘:台中五權學士路口一家三口案 2死1傷
過往的政令不斷宣導:要求「行人穿亮一點,舉手過馬路」,「馬路如虎口,行人當心走」。
一味檢討行人,使大眾認為只要發生交通傷亡,必定是錯在行人,認為行人不夠謹慎、不懂得保護自己。
然而,當汽車駕駛人因天色昏暗,或因本身過黑之隔熱紙,加以行穿線沒有適當的照明,將看不見路口穿越中的行人。
如此直接通過路口時,行人看到迎面衝來之汽車,將難保自身安危,恐導致憾事發生。
如此,根本無助於減少行人事故。
我們應從道路設施上著手,如此才能解決最根本的問題---駕駛人看不到穿越馬路中的行人。
以下分為「照明」和「標誌標線」兩部分說明。
照明
(原因:目前國內尚無明確規範汽車隔熱紙之透光度,導致部分汽車隔熱紙有過黑之情形,而該駕駛人行經無充分照明之行穿線時,將無法看清有無行人通行,而導致憾事發生。)
(諷刺的是,連路口科技執法的照明,都比行穿線的直接照明還亮!)
標誌標線
行穿線之斜紋應與車流方向平行,尤其在斜交路口,以提高行穿線之可見性,且於下列行穿線路口:
若不改善行穿線照明,將每分每秒使行人暴露在危險中!
每個交通死亡數字都代表一個寶貴的生命,
而我們能做的,就是盡量減少憾事的發生,拯救更多無辜性命的喪失!
每個人下車都會變成行人,改善行穿線照明,
就是保護自己和身邊最想守護的人,朋友和最摯愛的家人們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