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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跑條款) 強制超額險及超跑賠償上限制度

提議者 陳思帆

檢核未通過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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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8-12-20
檢核不通過
2018-12-21
(超跑條款) 強制超額險及超跑賠償上限制度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1. 強制汽機車加保超額 1000 萬(財損+體傷)責任險

仿效全民健保的方式,全民強制加保超額

亦有分級制度,車價越高保費越高

補助條款:低收入戶,該戶所有成年人限補助一輛汽車或機車(類似全民健保的概念)

2. 單一汽(機)車車輛財損賠償上限 1000 萬元

只要每個人拿出強制保超額 1000 萬就好了

接下來大家就不用擔心撞上單一輛越來越貴超跑

不管2000萬、3000萬、破1億元超跑時也不會面臨天價賠償

3. 肇事責任較高者的賠償不得高於肇事責任較低者的賠償

這樣的條款可以避免大家無端被超跑撞到時候

雖然你的責任較低,但是因為超跑價格較貴導致賠償金額卻較高的荒謬情形

4. 超跑賠償上限排除條款

酒駕、毒駕、故意犯(如毀損罪成立者)

利益與影響

1. 強制保超額

對於一般民眾而言上路成本雖然提高 (現行一年約5000元上下)

但是每台上路的汽機車皆有第三責任險和超額,

可以避免車禍後各種醫藥費用或者車損各種賠不出來窘境

又因為有補助條款,可以減少低收入戶面對車禍時的負擔

 

2. 設定超跑賠償上限 1000 萬

現在台灣路上已經有幾台破億元的超跑了

其他用路人卻必須隨著超跑車價上揚

買更高超額額度十分不合理

因此賠償上限為強制超額險的最高額度

也就是一般用路人與超跑互相退一步概念

 

3. 肇事責任較高者的賠償不得高於肇事責任較低者的賠償

這樣的條款可以避免大家無端被超跑撞到時候

雖然你的責任較低,但是因為超跑價格較貴導致賠償金額卻較高的荒謬情形

 

4. 超跑賠償上限排除條款

酒駕、毒駕、故意犯是沒什麼好同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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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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