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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交通部之車用隔熱紙透光度限制於40%-70%政策」,維護民眾選擇隔熱紙透光率的自由

提議者 老百姓

尚須0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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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5-06-10
自行撤案
2025-06-10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本提案建議政府重新檢討現行法規中對汽車隔熱紙透光率的限制(40%-70%),取消不具實證依據的統一透光度規範,改採民眾自行評估與選擇為原則,並保留合理的車檢與安全規範作為輔助措施,而非單一標準限制。

理由包括:

1. 私人轎車應如私人住宅,屬人民私密空間,應受到憲法保障。
2. 限制透光率屬對個人隱私與選擇權的干預,欠缺正當性與必要性。
3. 過度曝光陽光會造成駕駛不適與安全疑慮,較深色隔熱紙可降低事故風險。
4. 無實證支持高透光率與交通安全有明顯正相關。
5. 現代車輛配有雷達與感測科技,降低對高透光的依賴。
6. 現行住家隔熱補助推動節能,與提高車窗透光度的政策精神相衝突。

 

利益與影響

效益:

1. 保護隱私權與基本人權:維持車內空間作為個人領域,符合法治國精神與憲法保障隱私權原則。
2. 提升行車安全:深色隔熱紙可有效阻擋刺眼光線,降低因強光造成的瞬間視覺障礙,減少交通意外。
3. 節能減碳:車內溫度降低可減少冷氣使用,呼應住家隔熱政策,整體提升能源效率。
4. 保障選擇自由與消費權益:人民可依個人需求選擇合適的隔熱紙,不受統一規範限制。


  • 民眾應該要思考一件事!私人轎車及私人住宅都有一個堡壘原則的概念,任何人都不可任意進入,警察未經過當事人許可,或是沒有搜索票也是不可以任意進入.

 

  • 如同私人住宅是維護人性尊嚴的「最後堡壘」,「私生活核心領域」受到憲法之保護,私人汽車的內部空間亦有私密領域免於受到他人侵擾之合理期待。所以透過立法限制隔熱紙隱密度,干涉到人民的私人空間,是不是具備正當目的及必要性?是不是已經違反了民主法治精神呢?值得深思。

 
 

  • 過去大家都知道國安系統的總統隨扈為什麼都要戴墨鏡嗎?因為就是擔心瞬間光線的落差造成瞬間強光下的短暫失明現象,反過來說如果陽光光線太強,夕陽西曬刺眼,是不是有貼帶色系的隔熱紙反而更不會有駕駛上的安全疑慮,而且更可以保護駕駛因為意外事故,汽車玻璃破裂所造成的二次傷害呢?

 
 

  • 另外臺灣🇹🇼的法律不是落後而是比它國更為先進及符合民眾感情,很多事不是國外如何訂,我們就盲目跟隨,自然科學可以學(科學),但是社會科學(民情)必須要按照民眾需求來調整,就好像我們也創造了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法案不是嗎?更創造了亞洲第一個票據法不是嗎?正代表著我們的立法符合民眾的需求及情感.


 

  • 再者並沒有任何研究報告可以支持高透光可以降低車禍的疑慮,反倒是有不少研究都提出降低在高透光的狀況下直視高亮度,更可以避免眼睛遭受太陽光直射的短暫失明危險建議.

 

  • 還有現在新款的汽車製造商,新車幾乎都已經有配備雷達偵測,更有效提高防護追撞的風險,何來如交通部所提的人命與隱私的衝突性呢?


 

  • 目前各縣市政府正有一波住家隔熱紙張貼的補助活動不都是為了降低能源消耗所推出的補助活動,但此類的貼隔熱紙來降低能源消耗,不都與交通部所定調的提高隔熱紙透光率,而延伸造成更多的能源消耗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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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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